重庆交运城卡科技有限公司
车载人脸全支付终端及配套系统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之补遗文件
招标编号:20241018
重庆交运城卡科技有限公司
补遗内容
(一)原内容(招标文件第12页)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投标报价(50%) |
50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为基准价,投标人的报价高于基准价5%,扣2分;低于基准价5%,扣1分; 投标报价得分为:投标报价得分 = (评标基准价 / 投标报价) × 价格权值 × 100 (投标产品高于限价标准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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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技术部分((30)) |
10 |
投标人提供所投车载人脸全支付终端型号通过中国质量检测中心3C认证证书的得3分,提供银联PBOC3.0 L1&L2资质证明的得 5分,提供IP54检测通过报告得2分,最高得10分(未提供各项检测报告的不得分) |
(需提供检测报告并加盖公章) |
10 |
投标人所投车载人脸全支付终端及配套系统支付应用已经通过招标人测试得10分(不限于本次招标硬件符合性测试;系统应用测试,包括M1卡、CPU卡交通运输部部互通卡、云闪付、微信、支付宝、交运通码、分段支付应用等内容),硬件符合招标技术配置要求,软件正在测试中的得5分。(硬件不满足招标技术配置要求或未进测试及的不得分) |
(需在投标前2天提供测试设备,技术配置是否满足招标需求,需以评标委员会专家组现场评审的意见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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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投标人承诺五年内为所投产品提供无偿定制研发服务的得10分;承诺三年内为所投产品提供无偿定制研发服务的得3分,低于三年或者不能提供不得分。 |
(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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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商务部分((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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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公交人脸识别支付系统项目业绩合同(业绩合同中的设备要含符合本项目相同型号的设备),合同金额大于80万元以上的项目合同案例,每个项目案例得3分;(非公交场景的合同案例不予计分,且同一客户单位的不同合同不累计加分);80万元以下合同案例不得分,最高不超过9分。 |
(需提供合同及开具的收款发票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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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投标人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保障,免费提供本次采购设备总量4%以上备机的得10分,提供3%以上备机的5分,提供2%以上备机的得3分,提供2%以下不得分。 |
(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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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变更内容(标注红色部分内容为变更后内容)
采购人:重庆交运城科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