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载POS机采购及CPU卡
邀 标 文 件
招标人:重庆交运城卡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7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
第三章 评审标准和办法 24
第四章 技术要求 40
第五章 采购合同 48
第六章 投标文件式 71
第一章 招标公告http://www.cqjyck.com/uploadfile/2018/0711/20180711050416243.zip
“交运通” 公交车载POS机采购及CPU卡技术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重庆交运城卡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对公交车载POS机采购及CPU卡技术改造项目的设备供应商进行公开邀标,现诚邀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交运通” 公交车载POS机采购及CPU卡技术技术改造项目
(二)项目主要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车载POS机硬件设备、CPU卡技术改造等配套软件的设计、开发、生产、测试、供应、相关系统的衔接、功能验证、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支持、培训以及售后服务等。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二、招标范围及说明
(一)招标范围
1、择优选择满足招标人标准及要求的公交车载POS机设备供货商,本次招标计划共采购3770台,其中包一:2290台,包二:1480台(CPU卡技术改造);
2、到货周期:自投标人收到招标人订单之日起 25个日历天内完成当批次采购设备的供货、安装。
(二)质量目标
1、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设备,应达到国家强制性规定或要求,同时具有行业合格标准或企业标准。
2、满足招标人技术标准及要求,并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
(三)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除外)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设备生产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 1000万元(含1000万元),财务状况良好且2015年、2016年、2017年连续盈利(提供财务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重点查阅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表,随带原件备查)。
(二)具有2013年至今1个(或1个以上)副省级(含省会城市)及以上城市车载POS机供货业绩,且累计供货量超过3000台(以合同件为准,随带原件备查)。
(三)投标设备的二维码实际应用成功案例应不少于2个。(以合同件为准,随带原件备查)。
(四)投标设备应通过银行卡检测中心、交通部一卡通指定检测机构的检测(检测机构官网查询截图加盖鲜章),银联检测报告需完整提交。
(五)投标设备须在中标公示后(中标候选人),10个日历天内完成通过招标人组织的应用检测并获得检测报告,具体检测须知及事项由投标人在招标报名时索取和办理。
(六)招标人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的投标。
(七)招标人不接受以设备经销商方式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招标者,请于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15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交运城卡官方网站(网址:www.cqjyck.com)
五、招标公告的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交运城卡官方网站(网址:www.cqjyck.co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交运城卡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 李正一
联系电话:18523151304
设备测试联系人:陈高
联系电话:13398913660
项目实施负责人:周富平
联系电话:1399614961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交运通”公交车载POS机采购及CPU卡技术改造项目 |
2 | 项目主要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车载POS机硬件设备、CPU卡技术改造等配套软件的设计、开发、生产、测试、供应、相关系统的衔接、功能验证、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支持、培训以及售后服务等。 |
3 | 招标范围及说明 | 1、择优选择满足招标人标准及要求的公交车载POS机设备供货商本次招标计划共采购3770台,其中包一:2290台,包二:1480台; 2、到货周期:自投标人收到招标人订单之日起 25 个日历天内完成当批次采购设备的供货、安装。 |
4 | 招标控制价 | 本次招标单价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1800元/台(大写:壹仟捌佰元整);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不能高于此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报价将视作无效,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5 | 招标人 | 招标人:重庆交运城卡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 李正一 联系电话:18523151304 设备测试联系人:陈高 联系电话:13398913660 项目实施负责人:周富平 联系电话:13996149615 |
6 | 质量标准 | 1、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设备,国家有关部门对该产品具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应达到国家强制性规定或要求;国家有关部门无强制性规定或要求,但具有行业合格标准或推荐标准的应满足行业合格标准或推荐标准。 2、满足招标人技术标准及要求,并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 |
7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已落实。 |
8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除外)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设备生产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 1000万元(含1000万元),财务状况良好且2015年、2016年、2017年连续盈利(提供财务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重点查阅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表,随带原件备查)。 (二)具有2013年至今1个(或1个以上)副省级(含省会城市)及以上城市车载POS机供货业绩,且累计供货量超过3000台(以合同件为准,随带原件备查)。 (三)投标设备的二维码实际应用成功案例应不少于2个。(以合同件为准,随带原件备查)。 (四)投标设备应通过银行卡检测中心、交通部一卡通指定检测机构的检测(检测机构官网查询截图加盖鲜章),银联检测报告需完整提交。 (五)投标设备须在中标公示后,(中标候选人)10个日历天内完成通过招标人组织的应用检测并获得检测报告,具体检测须知及事项由投标人在招标报名时索取和办理。(六)招标人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的投标。 (七)招标人不接受以设备经销商方式的投标。 |
9 | 联合体招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
10 | 踏勘现场 | 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
11 | 投标人提出需澄清或答疑问题的截止时间 | 时间:2018年7月16日17时前。 方式:以书面方式送至招标人处 |
12 |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 本次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
13 | 招标人检测所需技术资料获取及投标设备送检 | 1、投标人正式领取招标文件后,索取检测相关资料。 2、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详细规定和技术需求,组织送检设备的功能设计和应用开发。 3、送检地点:重庆市南岸区米南路15号(盈讯天地4号楼4楼,交运城卡公司) 4、投标人提供的送检设备数量不少于2台,设备须贴标签,注明投标人名称、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本项目名称及设备编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贴标签或标签不符合要求的将被拒绝。 5、投标人须安排专职技术人员配合招标人和行业应用单位完成设备检测,检测通过后,招标人和行业应用单位将对送检设备出具检测报告。 6、投标人中标后,中标候选人将对送检终端收取检测费用(2万元/每款设备)检测费用以转账方式缴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单位名称:重庆交运城卡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915000006814858310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19号1幢(财富三号A栋6楼1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香樟林支行 帐号:5005 0110 0557 0000 0018 电话: 023-65938777 |
14 | 文字语言 | 简体中文 |
15 | 计价货币 | 人民币 |
16 | 偏离承诺 | 允许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上,作出正偏离的承诺(如交货期提前、质量标准提高,处罚额度加大等),不允许负偏离。 |
17 | 技术要求 偏离表 |
关于技术部分的内容,如果投标人有异议,需填写《技术要求偏离表》。如无此表,则认为投标人完全同意且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的内容。 |
18 | 招标有效期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后15个自然日。 |
19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在2018年7月16日下午17:00,以转帐方式交至招标人处,以实际到账为准。 银行账户及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重庆交运城卡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915000006814858310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19号1幢(财富三号A栋6楼1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香樟林支行 帐号:5005 0110 0557 0000 0018 电话: 023-65938777 |
20 | 投标文件 份数 |
纸质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 电子文档:U盘一份。 |
21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截止时间:2018年7月17日9:00时。 地点:重庆市南岸区米南路15号(盈讯天地4号楼4楼,交运城卡公司) |
22 | 开标 | 开标时间:2018年7月17日9:30时。 地点:重庆市南岸区米南路15号(盈讯天地4号楼4楼,交运城卡公司) |
23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24 | 合同签订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
25 | 设备免费 维保期 |
质保期不少于36个月,该期间出现任何更换、维修工时及材料等产生的费用应免费。质保期自招标人完成项目验收之日起计。 |
26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人根据签订合同金额缴纳履约保证金(转账方式)。履约保证金按照合同总价的10%计算。 银行账户及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重庆交运城卡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915000006814858310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19号1幢(财富三号A栋6楼1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香樟林支行 帐号:5005 0110 0557 0000 0018 电话: 023-65938777 |
27 | 声明 | 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所涉及到侵权造成的任何责任。 |
28 | 交货期 | 自中标人收到招标人订单之日起 25个日历天内完成当批次采购设备的供货、安装。 |
29 | 备机 | 投标人须向招标人免费提供不少于总数量2%的公交车载POS机备机。 |
30 |
投标若出现以下情况将被拒绝 |
招标若出现下列情况将被拒绝: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审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的; 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5、投标人承诺的招标有效期不足以覆盖本项目招标有效期的; 6、不能按招标文件提供招标要求的服务或货物的; 7、投标文件中被要求签字或盖章的文件未按招标要求签署或盖章的; 8、投标文件有重大缺漏或关键内容模糊不清的; 9、投标文件未能实质上响应并达到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或技术要求的; 10、投标文件未能实质上响应并达到对投标人(或制造商/产品/服务)的资质、资格或业绩的要求并提供合格的证明文件的; 11、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报价,或不能提供完整、明确、唯一的报价,或报价计算有误时拒不接受评选委员会修正后报价的; 12、投标报价低于本次投标均价20%的,构成不正当竞争或可能导致不能按招标要求履约的; 13、投标设备与送检设备型号及配置不一致的; 14、投标设备未在中标公示后10个日历天内未通过招标人组织的应用检测并获得检测报告的; 15、投标文件中有不为评委会所接受的其它重大偏离、先决条件或其它情况的; 16、投标人有相关的腐败和欺诈行为和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其它行为的。 17、投标人干扰、影响入围评审工作的 |
1、项目名称
“交运通”公交车载POS机采购及CPU卡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项目概况
为实施交运通智慧出行移动支付项目,交运城卡公司拟以公开邀标方式采购公交车载POS机。
3、招标人
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4、招标范围
4.1招标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4.2交货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4.3质量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详见招标须知前附表。
6、投标人资质要求
6.1、投标人资质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6.2、只有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方能参加本次招标。
6.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6.4、本次招标不接受设备经销商方式招标。
7、招标原则和方式
7.1、本次招标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邀标方式选择包括但不限于车载POS机硬件设备及配套软件的设计、开发、生产、测试、供应、相关系统的衔接、功能验证、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支持、培训以及售后服务等POS机供货厂商。
7.2、招标人将综合考虑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报价以及其它服务,招标人保留不接受最低报价中标的权利。
8、招标文件获取
8.1、请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领取后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具体环境进行调研。
8.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
8.4、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损失。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9、投标费用
投标人编制申请文件、现场踏勘、递交申请文件等招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结果如何,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投标规定
10.1、本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而言是高度机密的。除非经招标人书面许可,任何个人或单位取得的本招标文件和其它媒介上的资料不得透露和复制给第三方。
10.2、凡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均须对招标文件保密和保护招标人的知识产权,并应承担因其泄密等行为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10.3、投标人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支持文件、手册等将归招标人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投标人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也将被视为机密。
10.4、投标人被视为已合理地充分了解对所有影响本项目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与履行本项目有关的特殊困难。
10.5、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未能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6、投标人的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有效理由。
10.7、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存在缺页或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10.8、招标人在2018年7月16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具有同等约束作用。
10.9、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10.10、投标人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后要求撤销其所有或部分投标文件的,招标人有权要求该投标人赔偿。
10.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招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1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10.13、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针对本次招标所涉及到侵权造成的任何责任。
10.14、招标人不对未中标情况作任何解释。
10.15、知识产权和专利权
10.15.1、投标人应保证其拥有产品的知识产权,并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注册的设计、版权、商标或商品名称或其它知识产权、工业设计权的异议、起诉及索赔。
10.15.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以及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它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它方支付的版税等费用。
10.16、投标保证金
10.16.1、投标人应在2018年7月16日下午17:00前,通过本公司基本账户现金转账至招标人如下账户,取得招标人开具的收据,并将收据复印件或扫描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晚于该时间到账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将不予以开具收据。
单位名称:重庆交运城卡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915000006814858310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19号1幢(财富三号A栋6楼1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香樟林支行
帐号:5005 0110 0557 0000 0018
电话: 023-65938777
10.16.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无息)。
10.16.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无息)。
10.16.4、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0.16.4.1、投标人在招标截止日期后撤销其投标文件;
10.16.4.2、由于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的。
10.16.4.3、本招标须知规定的情况及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10.16.4.4、投标人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退还招标保证金情形的。
11.投标设备送检
11.1、投标人提供的送检设备数量不少于2台,设备须贴标签,注明投标人名称、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本项目名称及设备编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贴标签或标签不符合要求的将被拒绝。
11.2、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送检设备不予退还,作为工程竣工后验收参考标准;其它未中标投标人可在中标公告公示后,7日内自行前往招标人处取回或请招标人邮寄(招标人不承担邮寄过程中的任何风险及邮寄费用),过期不取的视为投标人对送检设备放弃,将由招标人自行处理。
11.3、投标设备测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交车载机具招标基本功能测试通过表》包含内容。(见附件一)
11.4、中标人需在收到招标人具体需求后20天内完成《交运通新车载终端功能清单》且确保在10天内送检机具通过招标方和行业用户单位的验收测试、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完成的招标人有权选择按照交付违约办理(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
1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
1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理解不清楚之处,均须在2018年7月13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将以招标文件的补充形式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后,须在1个自然日内书面确认。招标文件以外内容,不予答复。
1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文件内容之间有矛盾,以日期在后的文件为准。
12.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人可自行决定推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13、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3.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来往函件均应用简体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2、投标文件按规定格式和内容填报,份数为一式七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当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随投标文件应提供电子文档(U盘)一份,并保证能正常读取。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不一致时以纸质文档为准。
13.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复印,并进行相应签字或盖章。
13.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投标书的签字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13.5、投标文件统一使用A4号纸打印(图纸除外),装订形式不限,封面装订材料不限,提倡简洁装订,但必须装订紧密,不得松动、散落。
13.6、投标文件中所有缩写应附注释。文件叙述应通俗易懂,图表资料应规范清晰,应附有文件及附件目录。
13.7、本招标文件评审办法附表中的表一(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表)、表二(商务评审评分表)、表三(技术评审评分标准表)等需查阅投标人资料进行打分项的,请投标人在表中注明具体所在页码,以便评审专家查阅。
13.8、投标文件应在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密封袋封口处应自制封条密封,并加盖公章或法人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印鉴;密封袋正面还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以下内容:
13.8.1、项目名称:交运通 公交车载POS机采购及CPU卡技术改造项目
13.8.2、在2018年7月17日9时30分前不得拆封;
13.8.3、投标人的名称、地址;
13.8.4、投标文件密封情况不符合本须知要求的将不予接收。
13.8.5、投标人须认真填写本招标文件的附件,附件中未能涵盖的内容可另行文字说明。
13.8.6、唱标信封应独立密封。含《投标报价一览表》、《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及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
14、投标报价
14.1、投标人结合本采购项目实际情况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方式,须由投标人在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标明设备单价, 单价以“元/台”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评审(含开封唱价)过程中不再接受新的报价。
14.2、本项目公交车载POS机的单价控制价为人民币1800元/台(壹仟捌佰元整);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不能高于此控制价,否则其报价将视作无效,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4.3、此报价为包括完成本招标文件采购范围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材料及设备外购费、设备使用费、随配附件、质量监督、包装费、保管费、专利使用或授权费用、运抵指定交货地点、测试、安装、试运行费、验收等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承其他任何费用。
14.4、投标人的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并承担合同中明示和暗示的一切责任。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工作量及市场设备材料价格的变化而调整。
14.5、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投标人中标的保证。
14.6、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在免费质保期内出现任何需维修、更换等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本报价中。
14.7、投标人需提交设备硬件配置清单及各项单价(供评审时参考,不计入投标总价)。
14.8、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产品体系提交同类或相近设备的型号、硬件参数、技术标准及产品外型彩页等信息(供评审时参考)。
14.9、投标人需提交设备维护及技术保障报价(免费质保期满后为招标人提供设备维护及技术保障报价,以年为周期,供评审时参考,不计入投标总价)。
14.10、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与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
15、售后服务及承诺
15. 1、设备的质保期不少于36个月,该期间出现任何更换、维修等产生的费用应免费,质保期自招标人完成项目验收之日起计。
15.2、投标人须对售后服务的措施、响应时间等进行承诺。
15.3、投标人须承诺在招标人本项目所购设备未淘汰更新的情况下,能提供保障设备正常运行的备品或配件并在25个日历天内全部提供。并承诺免费质保期外维修、更换的所有配件均按成本价计算。
15.4、投标人可依据实际情况列出其它售后服务承诺供评审时参考。
15.5、投标人免费质保期满后的维保费用总报价不得高于其所供设备总价的6%。
15.6、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实际需求配合招标人开展机具的拆卸、安装,调试等工作(部分机具涉及二次安装及调试工作)。
16、投标文件的递交
16.1、投标文件应该在规定的地点和截止时间前提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17日9:00(北京时间)。
1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南岸区米兰路15号(盈讯天地4号楼4楼,交运城卡公司)
16.4、本项目拒绝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
17、招标文件解释
招标人享有对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招标人有权根据招标情况进行必要的项目变更或宣布废(终)止招标,即招标人保留拒绝或接受任何投标文件,取消投标资格和废除全部投标文件的权利,并且将不对其上述行为承担责任,亦无义务解释原因。
第三章 评审标准和办法
一、开标会
1、开标会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即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会地点即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2、招标人按本须知“招标评审会”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并请所有投标人参与并签到。投标人未派人参与,则视同对开标过程无异议。
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不得开展开标,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未开封的投标文件退还投标人,投标人签字确认。
3、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投标人;按本须知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4、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
5、开标程序
5.1、招标人介绍此次招标报名和投标文件递交等情况。
5.2、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相互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对密封情况签字确认。监督单位予以监督、检查并签字确认。
5.3、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报价等认为合适的内容,投标人应予以签字确认。
5.4、由投标人通过PPT介绍公司基本情况、产品优势、项目实施及售后(时间需控制在5分钟内)。
5.5、投标人完成上述签字程序后请离开开标现场,并保持通信畅通。若因通信原因导致无法通知到的、对评审委员会质询回复不及时的等不利于评审委员会评审的,评审委员会可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6、评审委员会独立负责评审活动,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排序,出具评审报告。
5.7、 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第“三”。
5.8、招标人对招标评审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监督单位予以监督、检查并签字确认。
5.9、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相关内容,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的除外。
5.10、投标人在上述环节签字确认后,不得对上述环节再提出任何异议。
二、合同授予
1、确定中标人方式
招标人依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
2、中标公告
招标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交运城卡公司官网(网址www.cqjyck.com)发布中标公告。
3、中标通知
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未中标的投标人将不予通知,且不解释未中标原因。
4、签订合同
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签合同。
4.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招标人造成损失,招标人有权要求其予以赔偿。
4.4、中标人的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使其不在实质上满足本次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标准的,其资格将被取消。
三、标准和办法
1、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经详细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等时,由评审委员会进行推荐并排名。
2、评审原则与标准
2.1、为保证本项目评审工作顺利进行,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针对”交运通” 公交车载POS机采购及CPU卡技术改造项目的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的评审办法。
2.2、评审原则是指参与评审的所有成员在评审活动中应遵循的原则,即“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和保密的原则。
2.3、评审标准是指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各项标准。评审委员会对各投标人就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的响应进行综合评审。
3、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本次评审。
4、评审程序
4.1、资格评审
评审委员会依据本章资格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凡有一项不合格则不能通过。资格评审未通过的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4.2、初步评审
4.2.1、初步评审主要为评审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
4.2.2、评审委员会依据本章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审查,凡有一项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则不能通过。初步评审未通过的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5、详细评审
5.1、评审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价和比较。详细评审即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所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分别从“商务”、“技术”和“价格”三个方面进行评审并打分。评分有小数的,以“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5.2、总评分将采用百分制,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文件的总评分,通过以下公式确定:
总评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价格得分
商务得分权重为30%,满分为30分;
技术得分权重为25%,满分为25分;
价格得分权重为45%,满分为45分。
5.2.1、商务得分的确定
商务得分指对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商务评分。由各评审专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独立进行各评分项目的评审、判断和打分。
5.2.2、技术得分的确定
技术得分指对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技术项评分。由各评审专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独立进行各评分项目的评审、判断和打分。
5.3、价格得分的确定
5.3.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小于5家时(不含5家),有效招标报价的平均价(有效投标人报价总和÷有效投标人总数)下浮2%为评选基准价。
5.3.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投标人的平均价下浮2%为评选基准价。
5.3.3、投标人的招标报价每高出评选基准价2%则价格得分减1分,依此类推减完为止,招标报价每低于评选基准价2%则价格得分减0.5分,依此类推,减完为止。
5.3.4、得分按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
5.4、总得分的确定
各评审专家的商务得分、技术得分、价格得分进行汇总后的总分为投标人的总得分,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6、评审结果
6.1、评审委员会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不低于4名中标候选人,并排序,第1中标候选人承担第一包公交车载POS机采购供应及安装调试,第2中标候选人承担第二包公交车载POS机采购供应供应及安装调试。如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技术或商务完全不能满足要求,根据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择优选择中标人。
6.2、若投标人总得分排名出现并列的情况,则由评审委员会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在并列投标人中推荐一家投标人为中标人。
6.3、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后,根据评审结果完成书面评审报告,并由全体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6. 4、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文件。
6.4.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6.4.2、不按评审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6.4.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的;
6.4.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6.4.5、投标人承诺的招标有效期不足以覆盖本项目招标有效期的;
6.4.6、不能按招标文件提供招标要求的服务或货物的;
6.4.7、投标文件中被要求签字或盖章的文件未按招标要求签署或盖章的;
6.4.8、投标文件有重大缺漏或关键内容模糊不清的;
6.4.9、投标文件未能实质上响应并达到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或技术要求的;
6.4.10、投标文件未能实质上响应并达到对投标人(或制造商/产品/服务)的资质、资格或业绩的要求并提供合格的证明文件的;
6.4.11、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报价,或不能提供完整、明确、唯一的报价,或报价计算有误时拒不接受评选委员会修正后报价的;
6.4.12、投标报价低于本次投标均价20%,构成不正当竞争或可能导致不能按招标要求履约的;
6.4.13、投标设备与送检设备的型号及配置不一致的;
6.4.14、投标设备未在投标公示后10个日历天內未通过招标人组织的应用检测并获得检测报告的。
6.4.15、投标文件中有不为评委会所接受的其它重大偏离、先决条件或其它情况的;
6.4.16、投标人有相关的腐败和欺诈行为和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其它行为的。
6.4.17、投标人干扰、影响入围评审工作的。
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7.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审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7.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以书面形式提交,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3、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委员会的要求。
7.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否决其投标文件。
7.4.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7.4.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注:若上述内容与评审办法附表存在不一致之处以“评审办法附表”为准。
四、评审办法附表
表一: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审查项目 | 合格标准 | 结论 |
1 | 企业资信 |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除外)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设备生产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 1000万元(含1000万元),财务状况良好且2015年、2016年、2017年连续盈利(提供财务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重点查阅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表,随带原件备查)。 | |
2 | 企业业绩 | 具有2013年至今1个(或1个以上)副省级(含省会城市)及以上城市车载POS机供货业绩,且累计供货量超过3000台(以合同件为准,随带原件备查)。 投标设备的二维码实际应用成功案例应不少于2个。(以合同件为准,随带原件备查)。 |
|
3 | 国家认证 | 投标设备应通过“银行卡检测中心及交通部交通一卡通指定检测机构的检测”的检测。(交通一卡通设备提供检测机构官网查询截图加盖鲜章,银行卡设备检测需提交完整检测报告) | |
4 | 招标人检测 | 投标设备,中标候选人在投标结束公示后10个日历天內完成通过招标人组织的应用检测并获得检测报告。(获得合格检测报告)。 | |
5 | 投标方式 | 招标人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设备代理商方式的投标。 | |
6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7 | 投标文件内容完整,份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清晰。 | ||
8 | 投标文件未有多个报价。 | ||
9 | 已按要求提交了招标保证金。 | ||
10 | 投标设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技术要求。 | ||
11 | 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规定。 |
全体评审委员签字:
表二:商务评审评分标准表(商务得分权重为25%,满分为25分)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说明 | |
1 | 企业综合实力(6) | 企业资质及产品资质 | 3分 | 1、高新技术企业1分; 2、车载POS机嵌入式软件产品著作权证书1分; 3、注册资本5000万元(含5000万)以上1分; 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均要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提供以上加盖鲜章的证明材料,同时随带原件备查) |
近期产品出货总量 | 3分 | 近2年(2016年至今)公交车载POS机累计出货量评价: 1、近2年(2016年至今)公交车载POS累计出货量5000台以上,10000台以下。得0.5分; 2、近2年(2016年至今)公交车载POS机累计出货量10000台(含10000台)以上,15000台以下得1.5分; 3、近2年(2016年至今)公交车载POS机累计出货量在15000台(含15000台)以上得3分; (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订单等材料,同时随带原件备查) |
||
2 | 售后服务措施(4) | 质保期内承诺 | 2分 | 如在响应招标文件关于免费质保期的基础上,每延长1年加1分;(最高2分) |
质保期满后的维保服务承诺及服务保障 | 2分 |
质保期后终端配件分项独立报价之和不超过投标总价得1分,否则不得分。 提供重庆本地服务机构得1分,没有不得分,提供办公租赁合同,否则不得分。 |
||
2 | 企业工程业绩(15) | 国内公交一卡通重点项目应用案例 | 5分 | 国内副省级(含省会城市)及以上公交车载POS机单个城市累计供货3000台及以上的案例得1分每增加1个上述案例加1分,最高得5分。(以2013年至今内的合同为准,随带原件备查) |
全国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及CPU卡技术改造 | 3分 | 近5年(2013年至今)有同类设备全国交通一卡通及CPU改造或实施案例,项目实施案例≥3个城市的得0.5分 ;项目实施案例≥6个城市的得1.5分 ;项目实施案例≥9个城市的得3分 。低于3个的不得分(提供合同及有关证明材料, 随带原件备查) | ||
公交金融IC卡实施案例 | 3分 | 近5年(2013年至今)有同类设备全国金融IC卡实施案例,银联云闪付或银联IC卡ODA(脱机数据认证)功能,实施公交金融IC卡≥3个城市的得1分 ; 实施公交金融IC卡≥6个城市的得2分 ;实施公交金融IC卡≥9个城市的得3分。低于3个的不得分(提供合同及有关证明材料, 随带原件备查); | ||
公交车载二维码POS终端应用案例 | 3分 |
近三年公交二维码设备在城市公交的实际应用终端数量5000-10000台的得0.5分;实际应用终端数量10000-20000台的得1.5分,实际应用终端数量20000台以上的得3分。低于5000台的不得分 (提供合同及有关证明材料, 随带原件备查); |
评审委员签字:
表三:技术评审评分标准表(技术得分权重为30%,满分为30分)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说明 |
1 | 业务需求分析及CPU卡技术改造方案 | 2分 | 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流程分析、交易异常处理、交易逻辑判断等内容。综合评分第一名得2分,第二名得1分,第三名得1分,其余得0.5分。 |
2 | 车载POS机现场 技术验证 |
25分 | 由投标人员介绍,现场验证功能,根据技术现场演示的功能情况 ,进行比较打分,最高得分25分。 |
3 | 结构设计及材质 | 3分 | 结构设计合理,防水、耐高温、防暴力破坏1分。 材质及接口设计合理1分。 公交车载POS机显示屏设计及显示合理性,易管理1分 |
序号 | 分类 | 评议项目 | 分值 |
1 | 预付卡支付功能 |
1、 演示设备同时支持M1卡、CPU卡、全国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卡(包括各种卡类型和密钥体系)1分; 2、演示支持金融电子现金卡1分; |
2分 |
2 | 演示设备状态数据上传: 1、 通讯卡IMSI号、PSAM卡号、软件版本号、黑名单版本号、白名单版本号、票价参数:1分; 2、 上传位置经纬度信息及设备故障代码信息等:1分; 3、 可通平台监控设备交易记录状态信息(显示设备交易记录笔数)及交易数据上传预警提示信息:1分。 |
3分 | |
3 | 演示设备控制: 1、远程更新车载机嵌入式程序:2分; 2、远程补采集交易数据:2分; 4、远程更新票价参数(无人工干预):1分; 4、远程更新黑名单及百名单:0.5分; 5、设备参数配置管理功能(票价、语音、线路编号、车辆编号、卡片刷卡控制等);0.5分。 |
6分 | |
4 | 现场演示多票制分段收费(根据站点或里程计算票价)支持2分,不支持0分; | 2分 | |
5 | 现场演示换乘交易功能支持2分,不支持0分。 | 2分 | |
现场演示支持公交驾驶员员工卡签到,统计驾驶员营收记录支持1分,不支持0分。 | 1分 | ||
6 | 现场演示车载终端机的语音提示清晰准确、音量大小可调,可通过远程方式更新升级; 支持1分,不支持0分。 |
1分 | |
7 | 现场演示通过采集设备和无线方式方便的校对系统时钟; 支持2分,不支持0分。 |
2分 | |
8 | 移动 支付 |
1、支持支付宝或微信扫码支付0.5分; 2、银联云闪付0.5分; 3、支付交通部二维码支付0.5分; 4、支持手机pay 0.5分。 |
2分 |
9 | 技术 交付 |
承诺提交设备状态数据监控及远程下载平台的核心源代码程序(包括所有底层通信动态库核心代码、应用程序代码) | 4分 |
2、请投标单位提前准备好现场演示环境。
评审专家签字:
表四:价格评审评分标准表
(价格得分权重为45%,满分为45分)
投标人名称 | 1 | 2 | ...... | N |
招标报价 | ||||
评标基准价 | ||||
得分 |
2、与基准价偏差率=(评标价格-基准价)/基准价×100%
3、投标人的招标报价每高出评选基准价2%则价格得分减1分,依此类推减完为止,招标报价每低于评选基准价2%则价格得分减0.5分,依此类推,减完为止。
4、得分按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
全体评审委员签字:
第四章 技术需求
一、 基本功能需求
编号 | 需求分类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备注 |
01 | 基本需求 | 1、车载机采用密封外壳设计,可有效的防尘、防震、防水,符合IP54以上的技术标准; 2、设备外形设计美观、大方、安全。符合人体工学设计,不得有棱角 3、车载机可存储50000条以上刷卡消费记录及100000条以上有效黑名单记录。 4、断电后数据保持时间至少3年。 5、采用有效措施(如备份)保证数据不被丢失。 6、数据采集必须保证数据一致,不应有误码现象发生。 7、支持脱机数据保存,即成功刷卡后在车载机内必须保留的数据记录有流水号、卡号、车号、刷卡时间、消费金额(或次数)、余额(或余次)、消费类型、PSAM卡号,对刷卡处理不完全的或列入黑名单的卡也予以记载,支持所有的记录备份存储。 8、车载机可以设置、查询司乘人员上下班等操作;受理司乘上班签到及司机班次数据确认,记载司乘工作日志。 9、支持数据脱机采集、黑名单下载、时间同步。 10、车载机配置4G网络通信模块(车载嵌入式应用程序远程下载更新及版本号上传、运行票价等参数下载及版本号上传、黑名单下载及版本号上传、互通白名单下载、记录上传及下载、故障上报、远程下载设备语音、网络校时等功能、位置经纬度信息上报) 11、车载机配置二维码扫描读头,实现二维码支付。 12、在刷卡发生纠纷时,提供现场查询功能,可查询最近20笔刷卡交易记录。 13、车载机的系统可以是单片机、linux、安卓等。 14、设备配置有GPS/北斗通信模块。 |
|
02 | 预付卡支付需求及兼容的技术规范 | 1、可兼容原有以发行的M1卡,保障原有的M1卡稳定应用。 2、支持NFC卡刷卡支付、支持所有符合ISO14443 TYPE A/B标准的CPU卡应用、支持满足银联PBOC2.0/3.0的电子钱包和电子现金卡片消费,车载机硬件和软件符合PBOC2.0/3.0 level 1 & 2标准;支持满足交通部IC卡标准的电子钱包和电子现金卡片消费;兼容原有交运通公交IC卡企业制定的技术标准; 4、支持换乘优惠扣费功能; 5、通过GPS分段计价支付及键盘输入多票制收费功能; 6、支持银联ODA和小额免密支付应用; 8、兼容支付宝、微信以及银联等多标准扫码消费 |
|
04 | 用户交互界面 | 1、正面为LED或LCD显示屏及指示灯,清晰显示票价、余额、日期时间以及联网状态等各种工作状态,显示POS机工作状态和故障信息。 2、 背面为LED或LCD显示屏,清晰显示刷卡金额。 |
|
04 | 数据采集及汇总功能要求 | 1、准确记录各种交易明细、司机考勤数据。 2、采集过程中发生突然中断,车载机内存储的数据不受影响,并允许重新进行采集; 3、当采集的数据丢失,可进行补采集或全采集,以保证后台交易数据的完整性,可以补采集至少30天以内的任何一天数据; 4、采集支持断点续传; 5、可通过显示方式提醒采集的进度; 6、车载机支持多种数据采集方式:4G无线通讯采集、USB、RS232与外围设备连接进行实时通讯和采集; 6、数据上传过程中不得影响刷卡性能及体验; |
|
05 | 刷卡性能及交易数据安全要求 | 1、刷卡感应距离为0-50mm,卡片以正反面贴近车载机均可以完成正确操作。 2、刷卡交易处理过程小于0.5秒,不包括数据存储以及其它合法性判断的时间。 3、车载机严格按照统一的交易流程对卡进行读写,当发现非正常断点卡时,能按恢复机制对卡进行有效安全的恢复; 4、车载机具有卡、机相互认证功能,可有效的识别非系统卡、异地卡、未启用卡、过期卡、无余额卡、锁定卡及卡类型不支持的卡,拒绝这些卡的交易,并有相应的信息提示;车载机应该记录所有曾经完成的动作,而不应该有选择的记录,即使拒绝了交易,也应该记录这个动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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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语音要求 | 1、要求音量适中,音质清晰。 2、可根据用户需求灵活设定不同卡类的语音提示。 3、语音提示条数不得少于100条。 4、语音更换应采用不拆机模式。 5、能对POS机工作状态进行必要的语音提示。 6、机具保证双喇叭 |
|
07 | 环境要求 | 1、工作温度:-10℃~+60℃ 2、储温度:-10℃~+60℃ 3、相对湿度:20%~90% 4、机械性能 5、防水、防尘性能(提供检测报告)。 |
|
08 | 移动二维码支付技术需求 | 1.一般要求:二维码与刷卡部分必须分开,应保证在二维码数据图像旋转、不规则变形、图像亮度变化、局部污损等各种复杂情况下,可准确识读,并具有较强的自动纠错能力。 2.存储:终端应保证至少存储 1000 张机构证书,存储至少 500 条交易记录。终端应安全存放机具自身应用程序、发卡机构证书、交易数据、黑白名单等其它参数, 并确保机具断电这些数据不丢失。 3.二维码读取器 (1)一般要求:应支持识别二进制编码格式的二维码,支持识别旋转、倾斜、偏转的二维码,并可以通过 USB-HID 方式对二维码进行读取。 (2)读取和计算时间:应在 200ms 内完成二维码读取与验证。 (3)编码方式 支持 QR Code 等常用码制。 |
|
09 | 其它技术需求 | 应具有初始化、对软硬件的自检及报警功能,具备断电保护功能,并方便应用程序的加载和参数设定。 | |
10 | 技术交付要求 | 1、需提供设备状态信息监控及远程更新车载机程序及有关参数信息的软件系统源代码(包括底层通信动态库核心代码及应用层代码) 2、提供设备交易记录处理接口规范文档; 3、提供设备二维码有关的接口规范文档; |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主要条款系供招标人和中标人签署的正式合同的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交运通公交车载POS机设备
采 购 合 同
甲方:重庆交运城卡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二零一八年 月
合同协议书
甲方在公交车载POS机采购及CPU卡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中,已接受乙方为承担本项目货物和服务的投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
本合同协议书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
2、本合同协议书所附的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合同文件之间出现意思含混或矛盾之处,下述合同文件以自上而下为优先解释顺序。
第一 投标文件
第二 招标文件
第三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确认函
第四 中标通知书
第五 本合同协议书
第六 技术需求
第七 合同条款
第八 合同附件
3、考虑到甲方将按照本合同向乙方支付,乙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设备及服务,并修补缺陷。
4、考虑到乙方提供的设备及服务并修补缺陷,甲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或其它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的金额。
5、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6、本协议及下述合同条款(包括:协议附件)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条款
甲方:重庆交运城卡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xxx
邮编: xxxx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在2018年 月 日开展的“交运通公交车载POS机设备采购项目”公开邀标中,经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乙方作为中标人。在乙方保证全部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其投标文件的内容,向甲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备型号、价格、数量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规格型号 | 计划总采购数量(台) |
单价 (元/台) |
合同预估总价 (元) |
1 | |||||
注: 此价格为全费用综合价格,并已包含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税费、安装调试、程序开发、系统对接、联调测试等全部费用。 |
二、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设备”系指乙方根据合同(含附件)向甲方供应符合合同及相关附件要求的软硬件产品及服务。
2、“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
3、“现场”系指合同项下甲方指定的设备将要进行安装、运行的地点。
4、“质保期”系指合同项下相关设备及相关软件的免费质量质保期,双方签字确认《设备验收单》之日起开始计算设备质保日期,质保期为__年,如在质保期内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将免费进行更换或维修。
5、“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及其它知识产权。
6、“商业秘密”指甲、乙方各自所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的管理信息、方式方法、顾客名单、客户信息、客户交易数据、商业数据、产品信息、销售渠道、技术诀窍、源代码、计算机文档等,或由甲、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明确指明为商业秘密的、法律所认可的任何信息。
7、“交付件”指设备软件部分的需求分析文档、概要设计文档、详细设计文档、源代码、编译工具、平台接口(如函数)调用手册和用户手册等内容。
8、“行业应用单位”指与甲方建立合作关系,且使用甲方采购的车载POS机及其配套设备的企事业单位,包括但不限于重庆交运集团所属公交客运公司及其它公交企业等。
9、“设备备机”乙方向甲方提供使用权的车载POS机备用设备,与供货设备为同一软件版本、同一型号、同一配置或更高配置。
10、“合同有效期”指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免费维保期结束之日止。
11、“计划采购总量”指本项目可能会涉及的机具改造数量,“合同预估总价”为“计划采购总量”*中标单价。
三、设备供货事项
1、技术规范
乙方提交设备的技术规范应符合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说明的,则以国家和最终行业应用单位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2、知识产权瑕疵担保义务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知识产权,甲方或行业应用单位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或甲方、行业应用单位因乙方提供的设备牵涉相关纠纷或争议,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同时赔偿甲方及行业应用单位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3、包装要求
3.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设备,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设备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设备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全套的技术资料和安装调试所用的配件、线缆和支架等。
3.3、乙方提供的车载POS机应在甲方指定的显著位置印制交运通应用标识。
3.4、乙方应提供车载POS机相应程序的源代码及相关技术手册和培训资料。
4、供货方式、时间及项目节点要求
4.1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
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设备运抵甲方指定地点,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乙双方签署《到货签收单》之日起为甲方接收设备日期,设备的所有权不转移,归乙方所有。
4.2、交货时间及地点:按甲方指定时间、地点供货,自乙方收到甲方订单之日起 25个自然日内完成当批次采购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等,并正式投入行业应用单位使用。
4.3、自甲乙双方合同签署之日起,乙方应于 3天内成立专门项目小组,指定项目经理,制定详细的开发实施计划,并根据甲方整体项目的节点要求设定多个项目里程碑及时间验收点。
4.4、中标人需在收到甲方具体需求后20天内完成《交运通新车载终端功能清单》(详见附件二),且确保在10天内送检机具通过甲方和行业用户单位的验收测试。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完成或不能稳定运行的,甲方有权选择按照交付违约办理(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同时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5、设备验收
乙方所供设备完成安装及调试并正式投入行业应用单位使用后的30日内,甲方将开展设备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签署《设备验收单》。双方签字确认《设备验收单》之日起设备的所有权转移,归甲方所有,并开始计算设备质保日期。
6、质量标准
6.1、乙方应保证设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甲方的质量、规格、功能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符合招标文件的性能要求,并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6.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设备应通过设备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检验证明。设备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满足甲方行业应用单位的相关标准。
6.3、乙方保证提供的设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
6.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经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本合同要求的甲方及行业应用单位业务所需的性能和功能,并对由于合同设备的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故障负责。
6.5、乙方提供的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应对相应货物进行现场清点,且须双方派员参加,清点无误后由双方签署《设备签收单》。
6.6、设备签收时,乙方应提交交付件,乙方提交的交付件能够支持甲方完成终端机具程序开发和二次开发,且其开发的终端机具程序能达到项目建设所需的同等功能。
6.7、乙方提供的设备符合甲方的相关业务要求。
6.8、乙方均需在合同有效期内完成云闪付、ODA、小额双免、信用支付、金融IC卡、交通部应用(现金和钱包)、CPU卡技术改造等功能(根据甲方合理需求)的开发、测试、上线等工作(具体要求以甲方需求清单为准)。如未在中标后20天内完成上述工作,甲方有权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要求全额退还货款,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乙方按设备总价款的10%加上甲方对第三人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金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检验
7.1、在交货前,乙方应对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功能、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证明文件。但有关功能、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7.2、甲乙双方签署《设备验收单》后,如发现设备的功能、性能、规格和数量的任意一项与合同要求不符(甲方在有乙方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自行检验的结果,或甲方送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的结果),可以直接或者间接证明系乙方原因导致的,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索赔,同时无条件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7.3、乙方提供的设备质量、规格、功能或性能与合同不符,或在维保期内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或要求乙方换货或退货。
7.4、经甲方进一步检验或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设备内在的、非显而易见的损坏或缺陷,或者设备的质量、功能或性能与合同规定不符但并非在验收时属于显而易见(下称“A情形”);或者在维保期内(下称“B情形”)、合理使用寿命期限结束前6个月内(下称“C情形”)证实设备及/或零部件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功能或性能不符合合同规定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成没有缺陷的设备或零部件,并且,经过该项处理后甲方待遇不得低于国家部委级别发布的“三包”规定的标准。其中:对属于A情形的设备应当用崭新且尚未拆封、未曾使用也未曾展示过的正品合格品整机、整件设备更换而不得仅更换零部件;对属于B情形的设备应当用崭新且尚未拆封、未曾使用也未曾展示过的正品合格品更换;对属于C情形的设备应当用不低于需更换设备的正品合格品更换。甲方可以在发现该情形后尽快并且至迟应当在上述各情形对应期限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免费完成更换,按本合同前述各条款项规定交付及验收。
8、索赔
8.1、乙方交付的设备出现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设备存在有缺陷或潜在缺陷;设备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经检验(甲方在有乙方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自行检验,或甲方送当地质检部门检验)可直接或者间接证明系乙方原因导致的,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索赔。
8.2、在规定的检验期和免费维保期内,除因甲方过错外,乙方应按照甲方选定的下列一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退货,乙方退款,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同期银行贷款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设备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设备降价,根据设备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设备的价格。
(3)、退换货,乙方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
8.3、若造成甲方和/或第三人损失的,乙方应同时赔偿甲方和/或第三人的损失。
9、延期交货
9.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认可并书面同意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9.2、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延期交货的理由,并有权收取违约金、要求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赔偿损失或单方面解除合同。
10、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10.1、设备质保期为 月(不可抗力等非设备自身质量原因导致的故障除外),质保期自双方签署《项目验收报告》之日计。
10.2、设备到货签收时,如发现设备存在瑕疵,乙方应于甲方通知更换之日5个工作日内给予更换,如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免费更换有瑕疵或质量问题的设备,甲方无条件取消乙方中标候选人资格。
10.3、在质保期内,若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必须24小时内响应;若设备故障在2日内不能修复,乙方应提供临时替代产品,产品修复后换回。
10.4、整机更换的设备质保期重新计算,零部件更换后零部件质保期重新计算。重新计算后的质保期不超过设备使用寿命。
10.5、乙方须保证甲方所购设备在未淘汰更新的情况下,能提供保障设备正常运行的备品或配件,并在15个自然日内提供。且免费质保外维修、更换的所有配件均按成本价计算。
10.6、质保期满后,乙方的维保费用根据投标要求提供质保期满后的设配件及维修报价清单 。
10.7、乙方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的相应承诺条款。
11、设备生产日期
乙方提供的设备生产日期不能晚于合同签订前180天,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进行设备到货签收,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履约保证金、结算方式、时间及其他
1、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甲方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3个工作日内,应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0%,履约保证金采用现金转账形式;
(2)甲乙双方在签署完合同,完成《项目验收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书,甲方退还乙方所支付的100%履约保证金(无息);
(3)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存在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甲方有权根据违约情形或自身损失情况扣减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扣减并不代表甲方免除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扣款通知14天内将履约保证金因上述扣除而减少的部分补足。如果乙方不能在上述期间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减少的部分,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2、结算方式
2.1、甲方收到乙方货物后进行验收,乙方凭《设备验收单》向甲方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自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15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2.2 乙方按照甲方项目需求完成相关程序的开发、测试及联调,同时设备安装完成后,根据甲方出具《项目验收报告》,并向甲方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自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
2.3 自项目正式验收后,设备稳定 运行5个月,并向甲方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自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5%。
2.4、自项目正式验收后,设备稳定运行12个月,且乙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有关义务后,并向甲方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供货设备总价款的5%;
3、其它
3.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
3.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3.3、供货合同价款均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由甲方支付至乙方开立的以下账户: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五、技术支持及维护服务
5.1、技术支持及维护服务包括现场服务和远程服务,远程服务时间要求:电话接通之时起10分钟内开始实质性解决问题,提供7*24小时服务,电话: ;现场服务时间要求:若远程服务在电话接通之时起40分钟内无法排除故障,乙方须于2小时内到达现场。
5.2、乙方按照本合同维保期及售后服务的规定,向甲方提供设备及相关软硬件维护和支持服务。维护和支持服务期满后,如甲方继续聘请乙方提供上述服务,甲、乙双方将另行签订维护和支持协议。
5.3、甲方在对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的bug及根据设备功能、性能需求要求乙方配合整改的功能应在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解决(如乙方的设备在应用过程中,发现3次以上BUG未按规定时间修复,甲方有权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追究其赔偿责任)。
5.4、在维保期内,乙方需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技术解决方案和配合甲方实施该技术方案),并免费配合甲方能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
5.5、乙方应向甲方免费提供 台车载POS机备机(全部车载POS机设备总量的2%或乙方有高于此项标准的)。设备备机应根据甲方要求存放在甲方或者行业用户单位。
5.6、因设备故障导致交易数据丢失或坏损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如因故障导致无法评估损失,以故障设备上一个同等周期内可查交易金额的1.5倍为准进行赔偿。
5.7、乙方承诺在设备维保期内无偿提供每年不少于3次的终端巡检服务(每次巡检间隔不少于3个月),全年终端巡检应覆盖所有设备,巡检报告须经甲方和行业应用单位签字盖章后生效。
5.8、乙方将按照甲方和行业应用单位的要求,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服务。
5.9、乙方应根据甲方和行业应用单位的业务要求,在合同有效期内,提供设备软件的免费升级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功能升级、适应性升级、业务受理策略调整升级等),实现甲方及行业应用单位的业务功能。
5.10、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实现设备软件功能的在线升级功能,用于设备软件版本的统一升级和管理。
5.1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配合招标人开展机具的拆卸、安装,调试等工作。
六、所有权、知识产权和授权
1、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设备中软件及其文档相关的知识产权:为甲方应用定制开发的软件及其文档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通用软件或平台软件或属于乙方特有的专利技术及其文档的,乙方保证甲方拥有永久无偿使用权。
2、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属于第三方软件时,应当依照乙方与第三方对该软件使用的约定进行。乙方应在提供第三方软件前将该约定的书面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交甲方参阅。
乙方应保证甲方永久使用该等第三方软件的合法权利和甲方永久使用该等第三方软件的合法性且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乙方提供的硬件设备、软件等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4、设备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数据归甲方所有。
七、保密条款
1、信息传递
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内,任何一方可以获得与本项目相关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对此双方皆应谨慎地进行披露和接受。
2、保密
2.1、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仅可将该商业秘密用于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只能由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用。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不得未经授权使用、传播或公开商业秘密。除非有对方的书面许可,或该信息已被拥有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或已在社会上公开,该商业秘密应当在10年内不得对外披露。
2.2、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以及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的10年内,双方均不得使用在履行本项目过程中得到的对方商业秘密,从事与对方有竞争性的业务,也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聘用本开发项目中的对方相关技术或管理人员。
2.3、任何一方可以根据其经营需要对外披露本合同的存在或其性质,但本合同的具体条款属于保密范围,未经对方的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但以下情况除外:
(1)、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合法要求;
(2)、法律规定;
(3)、一方向为自己服务的法律顾问披露(采取保密措施);
(4)、一方向为自己服务的会计、银行、其它的金融机构及其顾问披露(采取保密措施);
(5)、当事人实施收购、兼并或相类似的行为(采取保密措施)。
2.4、上述保密义务不适用以下情况
(1)、获取该信息一方在对方披露之前,已经通过合法渠道知晓该信息;
(2)、获取该信息一方可以通过合法渠道获取该信息;
(3)、获取该信息一方从第三人处合法获取,并且不承担保密义务;
(4)、向第三人披露过的,且第三人不承担保密义务;
(5)、独立开发的信息;
(6)、经披露方书面许可。
2.5、信息安全。
甲、乙双方同意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遵守和履行上述条款所规定的义务。经一方的合理请求,该方可以检查对方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上述规定的义务。
八、违约与赔偿责任
1、测试违约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配合甲方开展相关测试工作并确保测试通过(特殊约定的除外)。如未按合同约定完成测试,每延期1天扣除乙方0.1%的履约保证金,延期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测试期延期超过10天的,除前款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作为对甲方的赔偿,如甲方由此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15天内返还甲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并退还或销毁甲方的所有的基础性文件和原始资料。
2、交付违约
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交付符合要求的设备,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的,每逾期交付1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0.1%的违约金,逾期交付1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如甲方由此解除合同,乙方应在15天内返还甲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并退还或销毁甲方所有的基础性文件和原始资料。
3、付款违约
如甲方未按时付款的,每延期1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未支付合同金额的0.1%违约金,如延期时间超过15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作为对乙方的赔偿。
4、保密违约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如实际损失超过该违约金的,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
5、受理违约
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交付的设备受理其他支付产品,或提供直接、间接技术支持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10%支付违约金。
6、其它约定
6.1、甲方根据需求,适时、适量分批次下单采购。
6.2、本合同其它条款规定的违约责任,按照该等规定执行。除本合同明确规定的违约责任以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应按合同总价10%的金额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6.3、如发生违约事件,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3天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如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将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双方的纠纷,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以损害本项目的方式实现违约金。
6.4、出现违约情形的一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但任何一方向对方支付的违约金总额应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0%。
九、争议解决
1、如果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该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如对任何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十、合同的生效、解除
1、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如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3、一方进入破产、撤销或已进入清算阶段,或被解散、被依法关闭。
4、一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不能支付到期债务。
5、出现了合同规定的或法定解除事由。
6、因上述情况解除合同的,如因乙方原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费用和报酬,并赔偿甲方损失;如因甲方原因,乙方有权从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中扣除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后剩余返还甲方。
7、除本合同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将被视作违约,另一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规定,追究该方的违约责任。
8、 本合同一经签署,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其它任何口头或未包含在本合同内的,或未依据本合同制定的书面文件,均不对双方发生拘束力。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任何变更、补充或修改,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9、 本合同一式陆份,各执叁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一般条款
1、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和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相关合同责任。但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天之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按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不可抗力的,迟延方的合同义务不能免除。
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地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本合同的履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
3、任何一方欲改变通讯地址,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重庆交运城卡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封面
交运通公交车载POS机采购及
CPU卡技术改造项目
正本(副本)
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2018年 月 日
二、目录
目 录
三、投标函
交运通公交车载POS机采购及CPU卡改造项目
投标函
致:
根据贵方提供的交运通公交车载POS机采购及CPU卡改造项目招标文件,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及电子文件 U盘一份 。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愿以单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设备的单价)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产品及实施内容。
2、我方已提交有效的投标保证金 元,并接受招标文件对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
3、我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对提交材料中的所有陈述和声明负责。
4、我方承诺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5、你方的机构或授权代表在此被授权可对我方进行查询或调查,以证实我方有关本申请提交的声明、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
6、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投标人中标的保证”。
7、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日内按照《交运通新车载终端功能清单》完成测试、 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准备。
8、我方对本项目的合同主要条款无异议。若中标,我方将无条件按该合同条款签订合同,并履行责任和义务,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9、我方理解你方不负担我们参与本次招标的任何费用。
10、我方同意提供招标人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资料或数据。
11、我方同意“招标人保留拒绝或接受任何投标文件,取消投标资格和废除全部投标文件的权利,并且将不对其上述行为承担责任,亦无义务解释原因”。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答疑文件(若有时)。
13、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一式七份(正本一份,副本六份),电子文档一份。
14、我方保证拥有产品的知识产权,并保证你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注册的设计、版权、商标或商品名称或其它知识产权、工业设计权的异议、起诉及索赔。
15、其它
注:投标人根据自身对招标文件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的理解,若有其它要求或条件,可在第14条后填写,评审委员会对其内容在初步评审时予以审议;若无则填“无”。
投标人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邮 政 编 码: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2018 年 月 日
四、投标报价表
投标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交运通公交车载POS机采购及CPU卡改造项目
投标人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投标报价 | 总价 | 交货期 | 免费质保期 | 免费备机数量 | 备注 |
2、上表价格单位为人民币“元”,数量为“台”。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日 期: 2018 年 月 日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2018 年 月 日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参与交运通公交车载POS机采购及CPU卡改造项目的招标活动,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本授权书于2018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公司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
日期: 2018 年 月 日
注:提供法定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须提供复印件)
七、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
(复印件)
投标人概况调查表
项目名称:交运通公交车载POS机采购及CPU卡改造项目
企业名称 | 电话 | 传真 | 邮编 | ||||
地址 | 注册资金 | 企业负责人 | 职务 | ||||
经济类型 | 组织机构代码 | 授权代表 | 授权代表职务 | ||||
企业概况 | 企业优势及特长 | ||||||
职工总数 | 技术人员 | 生产工人 | |||||
占地面积 | 房屋建筑面积 | 厂房建筑面积 | |||||
产品情况 | 产品名称及型号 | 日生产量 | 月生产量 | 备注 | |||
九、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项目名称:交运通公交车载POS机采购及CPU卡改造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采购数量 | 采购单位 | 合同日期 | 质量标准 | 页码范围 |
2、请根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表分类(如:近两年出货总量案例、省会城市案例、二维码项目案例、金融支付项目案例等类型)填写业绩案例;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18 年 月 日
十、设备部件或硬件配置清单及各项单价表
设备配件或硬件配置清单及各项单价表
项目名称:交运通公交车载POS机采购及CPU卡改造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配件名称 | 自研/购置 | 版本号 | 简要描述主要功能 | 使用数量 | 单价 | 合价 |
.... | |||||||
..... | |||||||
..... | |||||||
N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18 年 月 日
十一、技术要求偏离表
技术要求偏离表
项目名称:交运通公交车载POS机采购及CPU卡改造项目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技术要求 | 实际响应 | 说明 |
注:1、实际响应明显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正偏离”,请在表中说明。
2、实际响应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负偏离”,请在表中说明。
3、实际响应满足但未明显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无须在表中再行说明。
4、若无“正偏离”或“负偏离”,请在说明栏中注明“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偏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18 年 月 日
十二、公交车载POS机状态远程监控及远程管理系统软件技术交付及服务承诺书
公交车载POS机状态远程监控及远程管理系统软件技术交付及服务承诺书
重庆交运城卡科技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承担公交车载POS机采购及CPU卡技术改造项目服务期间,保证严格遵守技术交付承诺,具体承诺如下:
一、保证自愿交付设备状态信息监控及远程管理系统源代码(包括底层通信动态库核心源代码及应用层源代码)及所有和设备相关的技术接口文档;
二、保证按照招标要求提供系统服务和技术支持,并保证服务渠道的畅通;
三、如果在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系统和信息安全、技术标准、技术支持、系统升级、系统和服务检查、监督管理等方面违反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规定,我公司将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同时,我公司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要求予以整改,直至符合相关需求,否则,我公司接受重庆交运城卡科技有限公司对我公司存在的问题及缺陷的通报,直至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
承诺单位: (盖章)
X年X月X日
十三、仲裁和诉讼情况说明
仲裁和诉讼情况说明
项目名称:交运通公交车载POS机采购及CPU卡改造项目
年度 | 受理单位 | 对方当事人 名称 |
争议事项 | 争议金额 | 仲裁或诉讼结果 |
备注 |
注:若无仲裁和诉讼情况说明则在备注一栏填写“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18 年 月 日
十四、投标人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
投标人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中,做出如下承诺:
1.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未挂靠、借用资质进行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3.提供的相关文件均真实、有效。
若发现我方存在与上述承诺相违背之处,愿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18 年 月 日
十五、设备维保报价表
质保期满后的设备维保报价表
项目名称:交运通公交车载POS机采购及CPU卡改造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元/台/年) | 单价 | 说明 |
1 | 喇叭 | ||
2 | 电源线 | ||
3 | 外壳 | ||
4 | 显示屏 | ||
5 | 读卡模块 | ||
6 | 二维码读头 | ||
7 | 主板(维修) | ||
8 | 电源模块 | ||
9 | 按键 | ||
10 | 通信模块 | ||
总价 |
注:1、投标人应提供设备质保期满后设备维护服务报价,以年计,供评审时参考。
2、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18 年 月 日
十六、保密承诺书
保密承诺书
致:重庆交运城卡科技有限公司
就重庆交运城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运城卡公司”)交运通公交车载POS机采购及CPU卡技术改造项目,我们承诺遵守下列保密条款:
1、此处所用的“保密信息”是指由交运城卡公司或交运城卡公司的员工、顾问和其它代表直接或间接提供的、披露的任何或所有信息,无论以纸质、电子化、口头或其它形式,与交运城卡公司有关的一切资料、材料、数据、事实、文件、电子邮件信息等材料或信息。为保密目的,由交运城卡公司提供或披露的任何有关第三方的技术或业务信息同样应被视为交运城卡公司的“保密信息”,并受本保密书条款约束。
2、交运城卡公司交运通公交车载POS机采购及CPU卡改造项目的招标文件以及其它采购文件和资料被认为是交运城卡公司签发的“机密商业文件”。招标文件以及其它相关文件和资料向投标人进行的披露,其目的是向投标人传达有关资料,以便投标人进行完整有效的回复。
3、从披露之日起,我们将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并限制其使用。文件中和其它媒介上的信息决不能因交付有关的回复而透露和复制给无须知道相关情况的第三方和/或本公司非必要的职员,除非经交运城卡公司事先书面许可。
4、如无交运城卡公司的事先书面批准,我们不能就招标文件以及其它相关文件和资料的接受或相关部分向第三方提供任何书面或口头或其它形式的信息,发表任何声明或为回复要求建议的任何媒介上出版、发布任何文件或其它形式的资料。
5、在招标文件以及其它相关文件和资料终止或在交运城卡公司书面要求后的合理时间范围内,我们应立即返还所有包含或反映保密信息的书面材料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不得保留使用此类有形形式保密信息的任何副本、摘录和其它部分或全部复制品,并销毁一切与之有关的本保密书信息。再次阐明的保密要求在归还和销毁此类保密信息后仍然生效。
6、在公交车载POS机测试、CPU卡技术改造过程中,投标人不得随意破译支付有关密钥,如因投标人破译密钥导致重大损失,原意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7、我们承认并同意,将任何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或本公司非必要的职员可能会导致对交运城卡公司的损害,我们进一步同意将对违反本保密书的义务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18 年 月 日
十七、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
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
(格式自制)
备注:本服务承诺及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中关于售后服务及承诺的所有内容。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18 年 月 日
十八、公交车载POS机技术需求及CPU卡技术改造方案
(格式自制。)
十九、重庆远郊区县公交车载需求调研及建设实施方案
重庆远郊区县公交车载需求调研及建设实施方案
格式自制。
二十、POS终端技术指标
POS机设备技术指标
1、提供POS机设备投标真实样机的图片,应包括正面、侧面和背面各角度的图片。
2、提供POS机设备线缆接口及尺寸说明。
3、提供交运通LOGO及刷卡标识区的设计图样及位置。
二十一、评审办法附表中的表一(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表)、表二(商务评审评分表)、表三(技术评审评分标准表)等需查阅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和判断的,须标明所在页码。
此处仅以表一为示例,其它请照此。
序号 | 审查项目 | 合格标准 | 所在页码 |
1 | 企业资信 | ||
2 | 企业业绩 | ||
3 | 国家认证 | ||
4 | 招标人检测 | ||
5 | 投标方式 | 不得以联合体方式、设备代理方式投标。 | |
6 | 设备体积 | ||
7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8 | 投标文件内容完整、关键内容清晰,份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 ||
9 | 投标文件无多个报价。 | ||
10 | 已按要求提交了招标保证金。 | ||
11 | 投标设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必须项技术要求。 | ||
12 | 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规定。 |
二十发给、附件一
公交车载机具招标基本功能测试通过表
序号 | 测试项 | 测试内容 | 是否通过 |
1 | 4G网络 | 4G网络通信的支持和稳定性 | |
2 | 刷卡距离 | 50mm及以内稳定刷卡 | |
3 | 交运通卡刷卡测试 | 交运通M1、CPU卡(各逻辑类型)电子钱包、次数正常卡刷卡交易,异常卡(过期卡、超限卡、黑名单卡等)刷卡验证 | |
4 | 金融IC卡刷卡测试 | 金融IC卡刷卡交易测试 | |
5 | 交通部卡刷卡测试 | 交通部一卡通刷卡测试测试 | |
6 | 语音提示功能验证测试 | 各种卡类型刷卡时的语音提示,内容准确,声音清晰 | |
7 | 交易对账文件 | 交运通卡、金融IC卡、交通部卡交易对账文件验证测试 | |
8 | 黑名单 | 机具至少能够存储10w条黑名单,黑名单手动下载及功能验证 |
注:招标测试为基本功能性测试
二十四、附件二
交运通新车载终端功能清单
类别 | 子功能需求 | 业务应用要求 |
卡片消费功能 | M1卡消费 | 支持交运通发行M1卡消费 |
企业标准CPU卡消费 | 支持交运通发行CPU卡消费 | |
交通部CPU卡消费 | 支持和异地互通卡消费 | |
金融电子现金消费 | 支持金融IC卡电子现金消费应用 | |
公交电子票消费 | 支持NFC手机刷卡 | |
手机交运通卡消费 | 支持NFC手机刷卡 | |
扩展业务消费功能 | 金融IC卡电子现金及闪付消费 | 支持金融IC卡全开放 |
交运通乘车码消费 | 支持联机和脱机码应用 | |
兼容多标准乘车码消费 | 支持联合发码消费应用 | |
ODA\小额免密 | 支持银联电子现金和ODA | |
管理卡功能 | 司机卡上下班功能 | 支持司机持员工卡进行车载消费终端上下班签退业务,并区分司机卡签退和员工卡消费。 |
路线设置卡功能 | 设置终端线路号、终端号、票价信息 | |
交易次数及交易时间间隔限制 | 交易次数限制 | 次数消费在满足设定的消费规则配置 |
交易次数限制配置 | 设定同一终端同一张卡各种消费类型的时间间隔 | |
分段收费功能 | 分段票价收费功能 | 根据位置信息和站点自动计算票价,实现上车身份验证、下车刷卡等功能 |
换乘 功能 |
换乘功能 | 根据所属地公交换乘规则开发 |
通讯 功能 |
黑名单参数下载功能 | 支持下载交运通卡黑名单和交通部黑名单和乘车码黑名单。 |
白名单参数下载功能 | 支持交通部互联互通白名单下载。 | |
终端参数下载功能 | 支持下载车载消费终端归属线路、车辆信息、票价、线路号、终端号等相关参数信息 | |
终端状态上传功能 | 开机校时及同步参数信息。实时上传设备状态信息,如:通讯卡IMSI号、PSAM卡号、软件版本号、黑名单版本号、参数信息、线路号车辆号、终端编号等信息 | |
终端交易流水上传功能 | 支持各种类型交易批上送 | |
程序远程升级功能 | POS机程序可在线升级 | |
参数设置功能 | 可设置终端其他参数 | 设置服务器IP端口等功能 |
支持RS232或后台修改终端参数 | 修改线路号和车辆号 |
二十三、其他材料
资质证明及相关资料,或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它资料。
(自主格式)